首页  服务项目 服务网络 开锁须知 媒体报道 锁匠图片 联系我们

为更好地为广大顾客服务,维护社会治安,防止犯罪的发生,本公司特别规定《开锁验证登记制度》。开锁登记手续: 

1. 客户开房门,须出示产权证;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由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邻居联合证明.房客应出示租房协议,暂住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以上。如遇证件锁在屋内须由邻居签字后方可开启。 

2. 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须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 保险柜,需提供保险柜所有者身份证及同意开启的证明,单位的需加盖单位的公章,并会为客户保守密码. 

4. 由公、检、法、企事业单位委托协助开锁时,应由委托方出示开锁委托书,同时须有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可开启. 

5. 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或煤气突发性泄露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须由民警或邻居见证方可开启. 

6. 验证后须按顾客提供的有效证明认真登记,并由顾客亲笔签字(单位的加盖公章). 

7. 如遇开锁地点和证件所标明的地址不一致时,须邻居在相应栏处签名。 

8. 要求公司员工恪尽职责,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同时敬请您给予配合.
 

版权所有:金钥匙开锁公司,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传播。
Copyright ? 2005 www.JYS521.com . All rights reserved